热线律师说丨“共享经济”纠纷多 消费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2-03-10 09:51:33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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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共享经济”纠纷多 消费者如何维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共享经济”已渐成规模,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租赁”已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共享物品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和共享平台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消费者在进行共享消费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不少。共享物品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区分责任?消费期间应当注意什么问题?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从法律角度给出了解答。

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有资质、有影响力、有信誉的共享平台,不可因租赁费用低在一些小平台上随意填写个人信息,这样不但会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而且还会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

消费者在共享平台租赁共享物品前,发现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属于共享平台的责任问题。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承担责任,因物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平台主张赔偿。

共享物品交付之后或者消费者通过共享平台办完手续后,属于消费者本身的责任问题。此时,物品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消费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使用共享物品的过程中,要善于留存证据,比如拍照、录像,把相关的证据保留好,有利于发生纠纷后,核实确认相关责任问题。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平台反映,提交相关证据和手续时,也要将相关的证据保存好。如果涉及到的共享物品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消费者可以委托专家或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更有利于责任的认定,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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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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