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自己,前夫签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时间:2022-11-17 16:16:58  来源:西部网  ©原创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热线律师说丨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自己,前夫签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求助,自己前夫与房屋租赁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离婚后法院判决房屋归自己使用,现在租赁公司拒绝自己提出的解约申请,请问该如何维权?

3596e079064aeacfd638b86eb72d3cbd.jpeg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求助,自己前夫与房屋租赁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离婚后法院判决房屋归自己使用,现在租赁公司拒绝自己提出的解约申请,请问该如何维权?

网友称,自己的前夫2019年与租赁公司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2022年5月双方离婚后,法院判决房屋归自己使用,自己多次和租赁公司交涉,提出愿意承担违约金收回房屋使用权,但租赁公司以合同签署方不是自己为由拒绝解约,也拒绝支付房租。“租赁公司坚持继续使用房屋,也不支付房租给我,原租房合同要到2024年才到期,我的权益如何维护?”网友说。

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联系了陕西宽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永勇进行相关法律解答。

时永勇:

根据网友的陈述,其已经通过法院裁判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就目前情况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等规定,建议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

一、向对方公司发送告知函件,通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变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相应的权利义务应当进行移转。因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已经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腾退房屋等。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通知到达对方后,在通知载明的一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并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违约金等。

编辑:辛超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