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裴丰瑶)租房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客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对房东权益的形成一种保障,但是也会出现房东或房屋中介不退还押金的现象,从而产生纠纷。那么,房屋中介或房东在什么样的情况有权扣留租客押金吗?遇到无故不退还押金的情况,租客该如何维权?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诗林进行相关法律解答。
彭诗林:
以下三种情况房东可扣留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的,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留押金;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房屋及其屋内设施。
如果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所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 1、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2、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3、收到押金后应有相应的收据,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