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期,西安市民小张反映,自己入职的公司要求员工统一安装一款软件,该软件会获取手机内各项信息。小张称,公司让员工安装这个软件是防止他们泄密,软件运行的时候必须打开所有权限,获取员工手机上的信息,包括照片、聊天记录等。
公司为防泄密监控员工手机,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职工能拒绝吗?员工隐私被侵犯如何维权?陕西宽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永勇给予解答。
时永勇:
该企业的做法涉嫌侵犯员工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尤其是公司获取员工手机中的照片、聊天记录等信息,明显属于侵权行为。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的上述行为。
被侵权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进行侵害,也不得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处理其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且要符合相应条件。
二、若公司对获取的隐私信息进行散布,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若公司对其获取的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司及相关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