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西安八旬老人被路边槐树断枝砸中,当场昏迷。老人被砸应该向哪个部门追责?如何维权?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陕西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卓进行解答。
赵卓:
本次事件中,树木的管理人应为城市的园林绿化部门,园林绿化部门对涉案树木具有管理的职责。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若园林绿化部门不能证明已对树木尽了管理义务或事故是由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则应当向伤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侵权责任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事件中的伤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园林绿化部门进行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