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在租房过程中,中介冒充房东跟自己签订了租房合同,现在面临退租难问题。
网友“cc”称,2022年3月31日,他通过西安一家中介公司,在雁塔区租了一个45平米的单间。“我之前反复强调要与房东直签合同,中介说房东在外地,找了家人来签电子合同。随后,我发现签合同的人也是中介的工作人员。”
“意识到这是中介冒充房东联手欺骗租客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逃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存在较大的隐患,我随即提出撤销合同,要求退还所有费用2万多元,但是遭到了推诿。”网友说。
如果遇到中介人员冒充房东,欺骗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租客们该怎么办?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效吗?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诗林进行了详细解答。
彭诗林:
首先,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租客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中介因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租客的利益的情形发生时,应当返还租客已交的中介费用,若对租客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其次,以欺骗方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没有效?租金应该退还吗?如果后续联系到的真实房东拒绝追认《租赁合同》,则冒充的中介涉及民事欺诈。租客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租金退还问题。
至于管理费,水电费,维修事项等情况,房东和租客在房屋租赁时以合同形式约定以上标准、处理措施等,如果在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擅自提高水电价,或另行收取其余费用,租客可根据租房合同维权。特别提醒一下,如果是合租情况,租客可以请求房东加装电表水表,按户实际用电量缴费。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