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办案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不断推动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到场进行案件评议,并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2023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66人次,听证员195人次,参与监督案件65件,其中,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人参与听证7次,工作通报1次,庭审1次。近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督促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该案办理过程中,灞桥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亲历案件现场,参与调查、办理和听证,为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城市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智慧保障”,发挥监督作用。此外,另有3件案件入选陕西省司法厅评选的典型案例。
下一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更优履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通讯员 赵晓 王薇媛)
编辑: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