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向好。”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介绍,2024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1,同比改善5.8%,特别是11个市(区)同比均实现了改善。
全省国考10个设区市优良天数平均294.6天,同比增加11.7天;重污染天数平均1.4天,同比减少6.4天。“尤其是去年12月我省首次实现‘零’重污染天,为我们今后持续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增强了信心。”张金东说。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01条河流227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9%,连续三年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
重点流域及河流中,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三年达到Ⅱ类,总体水质持续保持优。长江流域陕西境内4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其中8个断面水质达到Ⅰ类。
渭河干流共20个断面、无定河共14个断面、延河共8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水质持续保持优。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健全常态长效保护机制,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执法检查,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最高类别,秦岭区域12个县(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畅通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项目审批时间压缩70%以上。助力稳增长,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白名单,核准520家保障类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573个保障类工程绿色施工,保障类企业数量是2023年的2.27倍。(记者 石喻涵)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