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将开展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四个一”模式推进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担好拥军优属政治责任,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一套机制”形成救助合力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署了《关于推进涉军人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涵盖部门职责、工作机制等内容,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举措,通过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对退役军人的帮扶合力。
“一站式服务”让救助更有温度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涉军人员司法救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提供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对退役军人事务局移送、退役军人主动申请及自行发现的救助线索优先受理审查,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及时调查核实、及时报批、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帮助退役军人摆脱生活困难、渡过难关。近年来,共办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
“1+N”衔接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将司法救助衔接社会救助,积极协调民政、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采取基本生活救助、待遇保障、医疗救助、心理抚慰、就业帮扶等帮扶解困措施,力争救助效果最大化。如办理的王某某司法救助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主动与镇村对接,为王某某解决了残疾人公益岗,帮助其妻在当地发展种养业,让王某某重拾生活信心。
“一帮到底”持续做好法律帮扶
对退役军人实施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后,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期开展回访工作,持续关注被救助退役军人的生活状况。在回访中详细了解司法救助是否缓解了急迫困难,社会救助是否保障基本生活,同时,结合检察工作职能,为存在法律问题的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司法帮扶,确保被救助退役军人生活安定。(通讯员 龙玉洁)
编辑:张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