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小区绿化用地变成车位”“小区违规更改底商配套规划”“开发商在楼顶违规加盖房屋”“收房时发现小区莫名多出一个单元”……近期,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接到不少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规划的问题。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侵害购房者权益,是否属于违约?业主该如何维权?陕西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卓给予解答。
赵卓:
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擅自进行的上述规划变更行为,将导致小区绿化面积减少、房屋安全隐患增加、小区容积率变化。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的上述行为,属违约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本应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约定,但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的上述行为,明显将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且开发商在未经规划部门同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上述规划变更,明显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购房者如遇到所购楼盘存在上述情况,可以通过向规划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