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年糕是我们陕北人过事时餐桌上必备食物,我们对它也是情有独钟,所以我们一直也关心它的安全,你们的监督让我们吃的更放心。”人大代表们说道。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成功办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支付销售价格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公益诉求得到法院全面支持。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米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时,发现了该企业在生产“陕北年糕”时添加“糖精钠”,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及时将该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内部移送。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收线索后及时立案开展调查取证,经过调查、鉴定、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向米脂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检察官、法官从相关法律规定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共同向当事人阐述了其生产、销售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结合情理与法律进行释法说理,当事人积极承认错误,自愿按照公益诉讼的要求履行,支付销售价格10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检察机关提起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安全的民事公益诉讼,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基本保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多渠道法律监督、多途径违法打击,以民事公益诉讼守护着米脂老百姓“舌尖上”关口,不仅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还让米脂老百姓能够吃的放心。
编辑:朱春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