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空间治理,营造全社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氛围,雁塔分局网安大队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全面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典型案例
01.项某被侮辱案
近日,公安雁塔分局接群众报警,违法行为人张某与楼上住户项某因生活噪音产生纠纷,为泄私愤,遂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辱骂项某,对受害人项某造成严重心理伤害,同时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依法对张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其批评教育。
02.王某某被侮辱案
近日,公安雁塔分局接群众报警称,丁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辱骂、诽谤、并发短信恐吓自己。经查,违法行为人丁某前期多次辱骂和威胁受害人王某某,严重影响王某某的正常生活,在被治安处罚后仍然多次向王某某发送辱骂消息,对受害人王某某造成巨大精神压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依法对丁某处以行政处罚,并对其批评教育。
03.朱某某被威胁、恐吓案
近日,西安雁塔分局接群众报警称,王某某与其有矛盾,自2023年4月至今王某某不断给自己发送信息威胁,恐吓自己及其家人,对其生活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对其批评教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整治。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中,每个公民都应当遵纪守法,保持清醒头脑,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网络空间。
编辑: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