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近三成

时间:2025-02-15 10:20:41  来源:央视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近三成

近日,在水利部统一组织下,海河流域全面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较2015年减少29%。

央视网消息:近日,在水利部统一组织下,海河流域全面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较2015年减少29%。

科学划定地下水超采区是《地下水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重要任务,是掌握区域水资源承载状况、加强地下水监管和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本轮划定工作中,海河流域共选用了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4368个地下水站点监测数据,通过分析地下水水位变化趋势、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等因素,综合完成划定。海委会同自然资源有关单位完成了流域各省份划定成果复核协调,形成流域成果并配合汇总了全国成果。

近年来,海河流域持续实施华北地区及相关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形成了“一减一增”系统治理模式和“节、控、换、补、管”系统治理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与2015年的上一轮划定成果相比,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29%,地下水超采量和严重超采区面积大幅减少。根据本次划定成果,海河流域内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分布于京冀晋豫鲁5省市,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分布于津冀豫鲁4省市,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在流域范围内无超采区。

下一步,海委将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切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职责,持续推动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实现采补平衡,为推动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编辑:秦秦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2025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