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4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2025年5月20日8时至6月20日17时进行。省教育厅同时明确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据悉,陕西省明确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社会人员要求,具有陕西省户籍;持有陕西省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驻陕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高校在校生要求: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认定思想品格条件明确: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0日8时至6月20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具体要求(包括体格检查及现场确认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记者 张彦刚)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