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假期校外培训,陕西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提示,根据“双减”政策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均禁止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应持续强化内部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一要规范信息公示,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对证照信息、教师资质、课程信息、收费标准、退费规定等进行公示。二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应指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并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不得组织各类违法违规培训。根据“双减”政策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均禁止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全省各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违规收取培训费用、违规发布广告、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