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