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移交。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赵争耀 摄
铜镜。
铜戈。
12月5日,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与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在汉阳陵联合举办涉案文物移交活动。26件(组)涉案文物正式移交并入藏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得到更加科学的收藏和保管。
近年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和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和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积极与属地文物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依法惩治和有效防范辖区内的文物犯罪行为。2021年至今共侦办文物案件9起,抓获22人,追缴文物217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辖区内的文物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了国家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国家文物局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发[2023]2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积极开展有关文物移交工作。2024年10月,经陕西省文物局批准同意,指定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作为此次移交文物的收藏单位。
记者在现场看到,移交给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的涉案文物中有铜镜、铜戈、瓦当、陶罐、陶俑等。“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作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持续开展文物藏品的征集是其重要的职能之一。”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副院长李明说,此次移交的26件(组)涉案文物主要以汉代的陶器、铜器、铁器等为主,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等价值,能够多角度实证和展现汉代人物质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补充和完善汉阳陵文物藏品序列,丰富和提升汉阳陵文物展示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赵争耀)
编辑: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