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用以推进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方案》中提出,西安市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多业主普通单元老旧住宅电梯,适用本方案。
重点支持使用年限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优先支持使用年限20年以上(2004 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
《方案》中介绍,更新是指注销报废并破坏性拆除原电梯及其附件,并采购安装全新电梯。更新后的电梯,应不低于《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等现行标准和《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且整机质保期应不低于5年。改造是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的施工分类进行改造和重大修理。改造后的电梯,应达到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且质保期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应不低于5年。
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以一个住宅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本住宅单元同意更新改造的相关业主作为该项目的申请人,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项目报建、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等工作,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涉及多个单元、多幢住宅或整个小区的,可同步组织实施。
申请人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工作。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公有或者单位自管的电梯由其所有权人作为实施主体。
资金来源方面,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按照《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通过以下方式筹集:
(一)共同出资。按照电梯所有权人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共同出资,包括工程直接费用和安全评估、检测检验、招标采购、结算审核等费用。
(二)使用电梯广告收益。支持按程序使用电梯轿厢内部商业广告收益等小区公共收益。
(三)使用电梯回收残值。支持按有关规定报废回收老旧电梯金属等可循环利用材料,向电梯所有权人兑付残值费用。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电梯更新改造完成取得或变更使用登记证后,可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五)使用银行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相关贴息贷款产品。
(六)引入社会资本。鼓励政府平台公司、合法的社会机构以合法投融资方式参与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该方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记者 白仲夏
编辑: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