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来,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溯源追踪找问题,制发建议促整改。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通过逐案倒查的方式,厘清每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漏报等问题。针对发现的相关部门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近两年,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强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自查、排查,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加强内外联动,凝聚合力同向而行。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内部线索移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融合履职,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外部注重与公安、教育、司法、卫健、妇联等部门联动配合。通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研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相关单位就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达成共识,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线上 线下”齐发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线上“两微一端”平台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项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线下在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区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在人员密集区域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在略阳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县未保中心对医务工作者、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法治讲座,通过播放宣传视频、以案释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详细解读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报告的主体、应报告情形、报告流程、追责机制等内容,同时结合案件重点介绍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实现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疗机构、中小学校、村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全覆盖。
下一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落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讯员 申星)
编辑:张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