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修订出台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6-04-21 21:04:51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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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修订出台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是陕西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为老服务供给、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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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政策解读通气会

4月21日,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召开政策解读通气会,对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集中解读。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是陕西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为老服务供给、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免费申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在文旅休闲、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服务。此次修订立足陕西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实际,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便捷普惠”原则,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待范围、丰富优待内容、创新服务方式。

为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办法》着力保留传统服务渠道,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老服务。陕西省民政部门表示,将会同省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督促各市尽快细化本地优待服务具体内容,探索依托“身份码”推进敬老优待证电子化,并指导各地制定应急预案、充实服务力量,保障出行秩序。

在文旅优待方面,文旅部门将认真落实A级旅游景区免费优待政策,规范设置服务标识,加快文化和旅游适老化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值得注意的是,文旅部门将指导A级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索道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按照最高限价的50%给予优惠。

在交通出行方面,交通部门将全力推进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升级,优化敬老公交专线,探索搭建无障碍导乘系统,扩大“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并指导各市制定老年人交通优待服务办法及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在医疗健康方面,卫健部门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深化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落实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和中医药服务,完善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长期照护体系。

记者 贺桐

审核 康乐群 李卓然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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