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未经消费者同意将保养服务转让,后续门店拒提供服务,消费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6-03-13 19:45:26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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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未经消费者同意将保养服务转让,后续门店拒提供服务,消费者如何维权?

近日,有消费者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2021年11月他在A门店购买“双保无忧”保养套餐,2025年底遭遇服务“被转让”至B门店,新店以老店“未结款”为由拒绝服务,联系东风本田售后得知,A门店已与品牌方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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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500元买的6年汽车保养服务,门店没经过我同意就转给别家,新门店拒提供服务,原门店还跟品牌方解约了,我的服务如何保障?”近日,有消费者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2021年11月他在A门店购买“双保无忧”保养套餐,2025年底遭遇服务“被转让”至B门店,新店以老店“未结款”为由拒绝服务,联系东风本田售后得知,A门店已与品牌方解除合约。如今消费者既无法享受剩余保养服务,也未能追回剩余费用,维权陷入两难。

那么,门店未经同意转让服务是否合法?品牌方与两家门店需承担何种责任?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起点新闻·西部网邀请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刘梦律师解答相关法律规定。

“案涉保养服务属于预付式消费,A门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将服务义务转让给B门店,根据《民法典》规定,该转让行为对消费者无法律约束力;且A门店已与品牌方解约、B门店拒绝提供服务,导致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要求A门店退还剩余保养费用。”刘梦律师说。

东风本田品牌方、A门店、B门店三方在此消费纠纷中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A门店:作为服务合同相对方,未经同意转让合同义务、未履行保养服务且未完成款项交接,构成根本违约,需承担退还剩余费用、赔偿消费者合理损失的主要违约责任,是消费者首要的维权对象。

2.东风本田品牌方:若A门店以东风本田授权经销商名义经营,品牌方对经销商的经营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义务,因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可直接向品牌方主张权利,品牌方赔付后可向A门店追偿。

3.B门店:与消费者无直接服务合同关系,其以A门店未结款为由拒绝服务具有合法依据,无需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无权要求B门店履行保养服务。

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刘梦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A门店的违约行为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享受保养服务,若消费者为保障车辆正常使用产生自行保养费用、合理的交通费用等实际损失,且能提供票据、消费记录等证据证明损失与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有权要求A门店(及承担连带责任的品牌方)赔偿该部分合理损失。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妥善留存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及损失证明等证据,向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调解,亦可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费用、赔偿损失,也可追究品牌方连带责任。”刘梦律师说。

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 辛超

审核 康乐群

编辑: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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