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因商品房未按期交付导致装修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能否主张退还定金?

时间:2026-03-13 14:23:46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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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因商品房未按期交付导致装修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能否主张退还定金?

因商品房未按期交付导致装修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主张退还定金,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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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同步签了装修合同,交了2.1万元定金,结果房子迟迟不交付,装修没法开工,想退定金却被要求先退房!”近日,赵先生(化名)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2023年12月他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同日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支付定金,如今商品房逾期交付,装修合同无法履行,退款却遭遇“附加条件”。装修公司要求赵先生先完成商品房退房,才同意退还装修定金。

因商品房未按期交付导致装修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主张退还定金,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装修公司要求“退房成功才退定金”,是否合理?起点新闻·西部网邀请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邓万青律师作出相关法律解读。

“因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若双方未形成定金合同关系,则不适用定金罚则。”邓万青律师指出,若装修合同明确约定以商品房交付为前提条件,且因商品房未按期交付导致装修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解除装修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

装修公司要求“退房成功才退定金”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邓万青律师说,若该约定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明确载入合同或书面协议,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该约定可能对业主存在不合理之处,例如当业主因合理原因无法完成退房时。

若装修合同存在条款不合理的情形,消费者能否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定金?

合同条款不合理本身并不必然直接导致合同解除及定金全额退还,需结合条款性质、违约程度及合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若相关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或装修公司存在根本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仅为一般性条款争议,则需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及法律规定作出判定。

邓万青律师提示消费者,如果与装修公司协商退款无果时,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权。

1、消费者协会:可拨打12315热线、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或直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2、装修行业协会:若装修公司为当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可向该协会投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向装修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通过12315平台或直接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地点反映情况。

4、申请仲裁:若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协商无果后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提起诉讼: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 辛超

审核 康乐群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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