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其在某购物中心木地板门店,花费27576元购买了商家宣传的“纯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的比萨岛系列产品,商家承诺面板为白橡木自然木纹、表面仅刷清漆。然而安装后仅数月,发现该地板实际为花色纸面的浸渍纸压实木复合地板,木纹并非自然纹理,与宣传信息严重不符。
那么,商家宣传与实物严重不符,是否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能否申请退一赔三?起点新闻·西部网邀请陕西迈拓律师事务所刘昊律师为消费者解读相关法律问题。
刘昊律师表示,如果商家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未能如实告知消费者关于产品、服务的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因为其前期的不实宣传而购买服务,并在交易完成后未按照约定交付产品,构成消费欺诈,应当承担对销售金额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拆除损失、运费损失,属于消费者因商家欺诈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费者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刘昊律师强调购物中心作为品牌运营方,其品牌效应是消费者前往购买家具的原因之一,如其未履行对商场内家具服务经营者的监管义务,应在过错范围内当对消费者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退一赔三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直接损失,所以对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无连带责任。
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 辛超
审核 康乐群
编辑: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