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今年1月9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首次将黄帝陵的保护提升至法治化高度,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施行。你知道吗?古时候也十分重视对黄帝陵的保护,出台过相关的“黄帝陵保护条例”。
《栽种松柏圣旨碑》拓片(来源 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
在黄帝陵轩辕庙碑廊里,有一通石刻是国内现存最早的关于保护黄帝陵的官方文件——《栽种松柏圣旨碑》,这通石碑正面记载的是北宋嘉佑六年坊州古城、也就是今天的黄陵县城,有位叫王扬庭的官员上书朝廷请求保护黄帝陵一事。
宋嘉祐六年圣旨碑(来源 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
王扬庭接到宋仁宗赵祯圣旨,在桥山上种植柏树一千四百一十五棵,同时官方抽调三户人家免除一切徭役赋税,令其专门守护黄帝陵、看管桥山古柏。为了夯实责任,防止他们玩忽职守,还将这三户人家寇守文、王文政、杨遇的姓名都刻在石碑上。此碑立于北宋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距今近1000年历史。
禁伐桥陵树木圣旨碑在元泰定二年(公元1325年)刻于“栽种松柏圣旨碑”的背面,距今约有700年历史。碑文记载元泰定帝也孙铁穆耳在泰定二年颁发关于保护轩辕庙建筑,禁伐桥陵树木的圣旨:免除轩辕庙田地、经营产业赋税;对黄帝陵保护制定保护办法,告示公布。泰定帝在颁布圣旨的同时将当地县令由七品升至五品,并赐给三种特权:一是对破坏黄帝陵园的林木、建筑等的不法之徒,查明事实后不必上报,县令有权就地正法;二是如遇紧急公事,县令可越级直接上书皇帝;三是凡巡抚以下官员前来祭祀祖先,县令不必出城迎送。这也是历代颁发的第一道保护黄帝陵的朝廷法令。
禁伐桥陵树木圣旨碑(来源 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
黄帝陵及桥山古柏能保存至今,离不开与时偕行的保护。黄陵县的人们至今仍共同自称“守陵儿女”。千百年来,谒陵人、护陵人和当地百姓用实际行动,绘出一幅壮阔精彩的历史画卷。
“黄帝陵是中华民族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寝,是海内外中华儿女‘溯源寻根、凝心铸魂’的精神家园和寻根祭祖的民族圣地。保护好黄帝陵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也是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现实需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处长赵虹说。
起点新闻记者:李卓然
编辑: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