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11月25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作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陕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报告显示,在落实条例第4、5条,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秦岭督导调研,就秦岭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智慧管山等作出指示批示。召开全省黄河领导小组暨秦岭保护委员会会议、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从2020年起,连续5年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法定职责,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在落实条例第46、47条,陕西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投入中省财政资金5.66亿元,治理项目110个,治理面积2.3万亩。全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已完成11座尾矿库闭库销号、5座提升改造。落实条例第6、30条,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建立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机制。组织召开“六省一市”人大秦岭协同保护工作座谈会,形成协同保护工作备忘录。
在落实条例第33、34、37条,陕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加强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地区跨省河流联防联治,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安全。实施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秦岭区域5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Ⅲ类以上,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在落实条例第65、67 条,陕西开展市际交叉执法检查、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回头看”“五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等行动。上线省级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汇聚省级行业部门相关视频监控7691路,形成“空天地网”一体,信息化网格化相结合,线上线下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
在落实条例第8、19、61 条,陕西开展上下游水污染补偿。推进秦岭区域生态旅游项目建设。秦岭区域12个县(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7个县(区)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编辑:李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