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大家都是交30%,为什么我们小区要50%,我家129平米,就得多掏600多元。”近日,起点新闻“关注今冬供暖”专栏收到市民反映称,西安复地优尚国际小区按照50%的标准收取暖气空置费,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希望能得到关注。
复地优尚国际小区供热公司收取暖气空置费截图
暖气空置费收取50% 市民质疑不合理
复地优尚国际小区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由陕西洁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供暖。“去年我们家办了停暖空置,今年在缴纳今冬暖气费时,显示需要补缴去年的空置费,空置费是去年取暖费的50%。正常暖气空置费不是30%吗,这样收取不合理吧?”李先生质疑。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陕西洁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女士称,在去年以前,复地优尚国际小区是自备锅炉供暖,委托公司进行管理。“按照《西安市供热条例》规定,自备锅炉空置费收费标准是30%-60%之间,我们小区根据情况,制定的空置费用为50%。不只是去年,以前的空置费一直都是按50%收取的。”高女士特别解释,“今年公司已经办理了市政分布式供热证,享受市政标准,以后的空置费就可以按30%缴纳了。”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发改委发文明确,自备锅炉供热收费依旧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行。该《通知》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不用热或空置房用户须缴纳基础热费,缴费比例在30%至60%范围内确定。
至于具体比例,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或有相同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未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此,李先生表示质疑,“热力公司制定价格并没有经业主同意,也没跟业主协商,空置费收取50%的规定是怎么来的?”
律师:如未经协商制定价格可投诉
记者了解到,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受天然气价格、小区设备更新费用、外购热力、水费、管网长短、每天供热时间等因素影响,且一些自备锅炉没有补贴,一般会导致供热价格高于市政集中供热。
那自备锅炉用户供热成本如何核算?陕西省物价局印发的《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供热单位核算上年度供热成本费用,拟定本年度供热价格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居民小区及供热服务的基本情况;拟定的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及时段、收费方式等;上年度总用热量和热费收支情况、成本核算情况以及供热价格等。
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霞说,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基础上协商确定。“如供热单位收取空置房50%基础热费已按上述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协商机制、价格公示,则是合理的。如果未经协商,制定价格,业主可与供热单位沟通、协商,或向发改委、供热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投诉。”
卢霞说,如有证据证明供热单位收费不合理,且业主已缴纳空置房取暖费,则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退还不合理部分的费用。“在维权过程中,建议网友保留好所有与供热单位沟通的记录、缴费凭证、相关协议等证据,以便于更好地支持诉求。”
编辑:马晴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