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同样的路线,同样的团,都是一个大人带个孩子,为什么我的团费比人家高那么多?”近日,来西安旅游的崔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友谊路分社收15岁孩子成人团费。
崔女士:孩子和成人收取一样的团费是否合理?
7月25日,崔女士和孩子二人在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友谊路分社参加了西安五天四晚旅游团,签订价格为每人1330元,两人共2660元。
据崔女士反映,在旅途中,崔女士发现兵马俑景点15岁的孩子是免票的,华清宫是半票60元,那么为什么和成人收取一样的钱?
为此,崔女士联系了该团一名叫“西安旅游 琴儿”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是一样的成本,因为小孩也是要占床的。”
随后,崔女士向记者出示了旅行社协议合同,记者看到,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费、景区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旅行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既然包括景区门票费用,那么15岁孩子就不该收取成人费用。”崔女士称,在行程过半时,从同团的女性口中得知,她孩子的团费只有780元。“我和她的孩子同岁,都是15。”崔女士说。
旅行社:价格没有统一标准,费用可以商谈
7月31日上午,西部网民生热线记者联系了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友谊路分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崔女士在签订协议前并未明确告知同行人员为未成年人,因此旅行社是按照成年人的标准进行收费,之后沟通中才了解到此情况,团费包括孩子的费用提前都可以商谈。“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前应该了解清楚合同中的内容条款,团费可以和旅行社商议,而一旦签订合同就表示游客是认可该价格的。”
随后,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友谊路分社工作人员称崔女士的事情他先跟公司反映,并尽快给出答复。
最终,经旅行社与崔女士协商一致,给崔女士退款门票差额212元。
律师: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游客应“货比三家”
“同团不同价”是指同一旅游团,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收取的旅游费用存在差异的现象,该等现象是否合理,需要通过分析其产生原因和类型,结合法律规定作出综合判断。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赵小东律师提示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游客应“货比三家”,找到合理的出行价格,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认真仔细审阅每项条款,明确约定费用标准、行程路线、食宿交通、游玩项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如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条款,应拒绝签订或与旅行社协商修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权益受损,要求旅行社退还团款差价,其实质就是对原有旅游合同关于价格约定的变更,应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