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审计委员会推动审计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走出了一条契合中国国情的审计新路子,审计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成果运用贯通协同更加顺畅、权威、高效。作为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审计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是推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虽然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高,但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清晰、合力尚未形成、治标多治本少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打破屡审屡犯、改而又犯的“怪圈”,给审计整改服下“长效药”,才能攻克审计整改中遇到的难题,真正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实现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入手,向实处发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能做到整改问题、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审计整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审计机关应紧盯“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全力推动,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作为被审计单位,应检视审计开出的“体检报告”,把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整改到位,结合审计建议,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真抓实改、不走过场。尤其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重大问题亲自管、亲自抓,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链条,对审计发现的历史遗留或者以往年度问题,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而应以钉钉子精神把问题解决在当下,让历史遗留问题不再“遗留”。此外,还应切实发挥审计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以“阳光”整改倒逼问题解决。
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历史遗留、缺乏协调等审计发现问题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审计整改难以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重大审计整改事项挂牌督办、整改检查跟踪等制度办法,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强化整改责任追究,坚持分类整改,对“疑难杂症”不搞“一刀切”,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标本兼治,真招实招见“疗效”,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让审计监督不仅“打得着”“打得准”,还能“打得好”,推动审计整改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力求实现“整改一个问题,促进一片规范”的综合效应,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率,让“后半篇文章”经得起时间考验。
审计机关绝不能唱“独角戏”。应该看到,随着近年来审计全覆盖不断深入,审计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特别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推动审计整改不是审计机关自己“独唱”,而是各方力量“合奏”。2021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制度对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对审计结果运用进行强化,从而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不断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格局,以更大力度打破部门间“数据烟囱”“信息围栏”,把审计监督同人大监督、纪检监察、政务督查、舆论监督等力量贯通起来,加大与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集聚优势资源,让部门间政策措施更完善更协调、信息共享更充分,推动常态化审计整改与长效执行的具体举措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凝聚整改合力,久久为功,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黄宗跃)
编辑:辛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