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 刘一红)“唐小妃”“城小将”“李小白”只有参加核酸检测后才能拥有!核酸检测排队太麻烦,不想检测可以吗?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是否违法?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姬若冰进行解读。
姬若冰:“配合流行病调查,如实提供病情,形成信息,是公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基本义务,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行为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律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按照不同的情节,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是明知有阳性的核酸检测的风险,仍然躲避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这就有可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的危险,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来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认真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姬若冰说。
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