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刘一红) 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自己之前在周至县缴纳过新农合,目前工作单位要缴纳职工医保,要求暂停新农合业务。本人致电周至县医保中心,却得到无法办理的答复。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向周至县医疗保障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4月2日,周至县医疗保障局回复称,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西安市于2022年4月3日0时起上线运行新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原西安市医保信息系统于2022年3月22日24时停止运行。
停机切换期间各项医保业务暂停办理,4月3日0时起将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所以,在医保系统停业切换期间,网友办理的新农合(居民医保)暂停业务暂不能办理,待4月3日0时后新系统上线业务恢复后方可办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群众称新农合)同属国家医疗保障制度范畴,按照政策规定,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所以,网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按规定需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业务。投诉网民可在4月3日后带上身份证在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相关停保业务。
编辑:刘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