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安康讯 (记者 毛明博)当前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实现全年345天优良天数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20日起在恒口辖区禁用“电子炮”“礼花炮”。
“电子炮”多数使用汽油、煤气、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对环境的污染;“礼花炮”内彩带多数具有电化铝性质,含有一定危害身体健康的化学元素的致癌物。“电子炮”“礼花炮”存在很大安全风险,同时造成极大的噪声等环境污染。
近期,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治霾工作领导小办公室发出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电子炮”和“礼花炮”。即日起,各村(社区)“两委”对本村(社区)“红白喜事”户主、业主,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并积极协助村社区做好“电子炮”“礼花炮”的禁止工作;辖区所有婚庆公司、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执行本通告,不得向户主、业主提供“电子炮”“礼花炮”。
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了解到,目前,已要求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停止对“电子炮”“礼花炮”销售的审批办证,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治霾办已会同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安机关加大对禁用“电子炮”“礼花炮”督查工作并要求辖区内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执行本通告,对违反规定使用“电子炮”“礼花炮”的,也将直接交由当地纪工委、监察审计局依纪依规从速处理。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