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6条网友留言有回复。
西部网讯 秦汉新城渭柳佳苑小区预收1000元电费、南郑区汉通路重型自卸车严重超载、汉滨区脱贫户办理住房贷款遭拒……5月14日,秦汉新城宣传部、南郑区交通运输局、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等6个相关党政部门回复了6条西部网网友留言。
秦汉新城渭柳佳苑小区预收1000元电费
退费工作正在进行
2019年4月28日,网友“cosmax”反映称,秦汉新城渭柳佳苑小区电表改造,物业强制收取预存电费1000元,无合理依据,只出具一张收条,并且没有将收取的预存电费交给国家电网,收取的1000元也不退给住户。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处理。
秦汉新城宣传部回复:经调查,物业公司要求收取的1000元是预缴电费,非电表升级改造费,所有换表改造费均由国家电网承担,业主不承担任何改造费用。
物业公司4月底接到国网反馈“信息录入工作已完毕”,于4月30日向公租房业主通知退费事宜,并已于5月6日起对公租房业主分批次进行预缴电费退费工作。目前退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南郑区汉通路重型自卸车严重超载
已进行专项整治
2019年4月28日,网友“杨”反映称,南郑区汉通路小南海至碑坝段重型四桥车、后八轮车运输沙石严重超载、超高,还不盖篷布,转弯处抛洒沙石严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希望有关领导能重视处理。
南郑区交通运输局回复:经调查,网友反映的汉通路小南海至碑坝段砂石运输车辆沿路抛洒情况基本属实。
收到反映后,我局已安排路政人员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专项整治,要求砂石拉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冲洗、覆盖、遮挡,不得超载及沿路抛洒,并加强了路面巡查工作,目前运输车辆均按环保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
汉滨区脱贫户办理住房贷款遭拒
经初审银行已同意贷款
2019年4月28日,网友“邓”反映称,本人是安康市汉滨区人,前几天在长安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时遭到拒绝,原因是银行工作人员说我属于贫困户人群,不能办理相关住房贷款,经本人咨询与查询,结果是本人在2013年到2015年期间属于贫困人群,2015年已经脱贫。但银行说以系统查询结果为依据。本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解决。
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回复:4月24日,网友拟在高新区天一城市之光购买商品房,因资金不足向长安银行安康香溪路支行申请住房贷款47万元,银行客户经理在做贷前调查时,发现其在扶贫客户系统中备注为:“一般户农户,已脱贫享受国家政策”。因考虑还款风险,该行规定在册贫困户不能贷款购买商品房,但网友属于已脱贫非在册贫困户,可以申请该行住房贷款。
网友4月28日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资料,4月29日长安银行负责该项业务工作人员已经初审同意借款人47万借款需求,待借款申请人首付款发票等资料准备齐全后,上报长安银行安康分行按照银行相关制度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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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