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府谷共接火警42起 皆因上坟祭祖使用明火引发

时间:2019-04-09 10:53:34  来源:西部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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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府谷共接火警42起 皆因上坟祭祖使用明火引发

今天(4月9日)上午,记者从府谷县公安局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府谷县共接到火灾报警42起,共处罚失火违法人员23人,皆因上坟祭祖使用明火引发火灾。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今天(4月9日)上午,记者从府谷县公安局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府谷县共接到火灾报警42起,皆因上坟祭祖使用明火引发火灾,共处罚失火违法人员23人。

据介绍,在42起火灾报警中,其中22起案件达到行政立案标准,共处罚失火违法人员23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8人,罚款处罚9人,另外训诫9人。

4月4日下午5时许,田家寨镇王沙峁村附近发生火灾。经查,此次火情系王沙峁行政村村民王某因祭祀使用明火引发。目前,王某(男,74岁,田家寨镇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5日,府谷镇东山村山上发生一起火灾,经查,此火情系东山村村民韩某上坟烧纸时不慎点燃周围杂草,引燃附近林地。目前,韩某(男,63岁,府谷镇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5日,庙沟门镇红花梁村山上发生一起火灾。经查,此火情系本村村民高某上坟烧纸时不慎将周围约7亩植被地烧毁。目前,高某(男,71岁,庙沟门镇人)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4月5日,冯家塔煤矿附近山上发生大火灾,经查,系本村村民王某上坟地时焚烧纸钱不慎引发火灾。目前,王某(女,49岁,清水镇人)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府谷警方提醒,春季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火灾构成失火罪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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