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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如不提供证据可起诉
首汽共享汽车单方面发布扣费信息,扣留用车押金和余额的行为是否合适?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杨磊律师认为,服务提供商在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扣费并不合适。
在首汽《Gofun注册及租赁服务协议》中规定,用户交还租赁车辆后,“Gofun出行”将对车辆进行验收,确认车辆是否存在破损、刮蹭,内外机件、部件、饰件、设备是否存在损坏、缺失、脏污等情形,如验车人员发现上述任一情况发生的,用户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Gofun出行”在向用户发出通知后,有权直接从用户的租车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赔偿费用。
同样,服务协议中也有规定,“将汽车以内部肮脏状态归还的会员,‘Gofun出行’将收取相应车辆清洗费用”。
杨磊表示,即使服务协议上有相关的赔偿约定,服务提供商仍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是使用者造成了车辆的损失。“如果不能证明,用户可以拒绝赔偿。”杨磊建议,如果用户与服务商沟通无果,可以寻求工商部门的帮助,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
西安市工商局:查处有一定难度
今天(9月7日)上午,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西安共享汽车的问题统一反映给了西安市工商局。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主要监管的是“主体资格能不能开展相关业务和合同履行的情况”,“像首汽共享汽车消费过程中的纠纷,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查证。”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西安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的管理,他们也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类似的共享产业,很多服务合同都是总公司订立的,在使用APP进行交易时,与消费者签订电子合同主体都是总公司。如果这个交易行为算网络交易,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应该由平台所在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管辖,例如首汽共享汽车的问题,可能就需要北京工商部门配合调查。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也会从分公司入手调查,但是难度很大。”工作人员称,共享汽车超空间管理难以解决。
“作为新生业态,法律法规方面还没有完全跟上,只能用以往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我们目前也正在研究对共享单车、汽车的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表示。
编辑: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