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宝鸡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宝鸡市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宝鸡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2026年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宝鸡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筑牢生态根基,全力厚植绿色发展优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提升。

“十四五”期间,宝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PM10、PM2.5、SO2、NO2、CO、O3—8h)与“十三五”相比,呈“五降一升”趋势,臭氧(O3—8h)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虽较“十三五”上升 8.6%,但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
“十四五”期间,宝鸡是关中地区各城市中空气质量改善最稳定、波动最小的城市之一。2025年PM2.5已降至35微克/立方米,不仅较2020年下降了25.5%,而且历史性地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了从“超标”到“达标”的根本性跨越。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也增加至313天,2025年综合指数为五年来最低,在全国重点城市中的综合排名大幅提升。“十四五”期间pH值监测结果在6.90—7.38之间,五年间市区未出现酸雨。
“十四五”期间,宝鸡市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始终稳定在96.8%以上,无劣Ⅴ类断面,整体水质持续保持“优”级。3个市级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均值均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3个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整体状况稳定。全市生态、声、辐射环境整体稳定安全。
2026年一季度,宝鸡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54天,优良率60.0%,位居关中五市第一,多项污染物浓度同比明显下降。3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6.9%;宝鸡市黄河水系—渭河干、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水系—嘉陵江、汉江水质状况为“优”。市级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水源达标率为100%。各环境要素均满足管控标准,稳定达标。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虽然“十四五”期间宝鸡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也要看到,未来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与挑战。宝鸡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支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奋力推动宝鸡市生态环境持续提升。(记者 鲁鹏飞)
编辑:朱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