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区实施文明养犬管理区域范围公布!

时间:2026-07-10 15:10:19  来源:西部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安康汉滨区实施文明养犬管理区域范围公布!

6月29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文明养犬管理的区域范围的通告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文明养犬管理的区域范围的通告。记者7月9日从汉滨区政府了解到,发布此通告旨在进一步加强汉滨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居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038c312985be68fecd302ffeec292e28.png

6月29日,汉滨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汉滨区实际,现就汉滨区实施文明养犬管理的区域范围通告如下:

一、汉滨区实施文明养犬管理的具体范围为:

东至东坝汉江大桥(东防洪堤)——巴山东路——环城东路交汇处连线;西至水电总厂东侧边界(含建民街道长春路以东区域);南至南环快速干道以北;北至安康火车站铁路“襄渝南线”以南。

二、凡在管理区域范围内饲养犬只,依据《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三、本通告划定的管理区域范围将根据城市发展、人口变动及管理实际,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按程序公布实施。

四、本通告有效期五年,自2026年7月5日起施行,至2031年7月4日止。

(记者毛明博)

编辑:朱茜茜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