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记者 毛明博)安康地处秦巴腹地、丹江口库区上游,是陕西省境内河流最多、河网密度最大、汉江流经最长的地区,担负着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安康市持续强化河道管理保护,一体推进河湖环境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河湖环境明显改善,安康市创新实践河湖长制全力守护南水北调大水源、“河湖长制+志愿者”、幸福河湖建设等做法被水利部推广。
2月21日,在安康市召开的《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在充分征求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吸收借鉴省外河道管理立法的优秀经验并结合安康河道管理工作实际,是安康创新实践推进河道管理法治保障的一项重要成果。
安康市水利局局长陶勇俊在接受媒体现场提问时表示,该《条例》将安康市河湖长制工作经验提升至法规层面,单设一章,从地方法规层面规定了全市实行河湖长制,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镇三级河湖长体系,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同时鼓励设立村级河湖长,细化了护(巡)河员的相关内容。《条例》还进一步规范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河道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了解,截至目前,安康市实现全市2591名河湖长、2598名护河员常态化守水护河。做到市级河湖长每年不少于3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级河湖长每月不少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率先将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延伸到村一级,有序推进村级河湖长管护体系建设,设立村级工作室924个,组建管护队伍1079支,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编辑:铁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