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即日起实施,《西安市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8〕68号)同时废止。
《预案》明确,我市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运营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因素,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
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运营突发事件。
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运营突发事件。
较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运营突发事件。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运营突发事件。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根据可能发生的运营突发事件的危害性、紧迫性、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运营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
针对接收到的自然灾害预警,运营单位应加强对车辆段、线路、设备间、车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视,加强对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检及监测,做好相关设施设备停用和相关线路列车限速、停运的准备。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依据企业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离站,采取警戒措施防止乘客进入;视情况主动采取调整运行时间及班次、封闭车站出入口及相关换乘通道、停运相关线路等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公安部门应迅速部署警力,消防救援单位应及时调派处置力量,协助运营单位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救援,实施区域交通管制。在实施应急处置基础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救援和处置需要及不同应急响应等级,采取现场处置措施。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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