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冠疫情网络谣言,查处了多起造成负面影响的违法案件,有力净化了网络环境。现通报如下:
一、何某、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月22日,何某、陈某在微信群内传播虚构的“某门诊部女护士分别与某隔离酒店员工、某大学老师存在亲密关系,导致新冠疫情扩散”的消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新城分局、公安浐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分别给予何某、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二、康某寻衅滋事案。12月21日,康某在新浪微博发表“希望疫情让某地人死绝了”“不配活着”等不当言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经开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康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三、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月22日,陈某使用手机拍摄视频,并虚构“疫情期间某区一蔬菜粮油店物品被群众哄抢、没有付钱”的配文,发布至抖音平台及微信群,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灞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四、宋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月18日,宋某在微信群内转发防疫人员集合视频,散布谣言称“爆发了某地今天死了不少人”“要瘫痪了今天死了不少人”“某区全是老鼠都在抓老鼠”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经开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清朗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勠力同心,共同战“疫”,以实际行动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2021年12月24日
编辑:融媒体
忒色 “此次渭南市3地成功入选2026年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是对渭南市持续健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深耕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充分认可,进一步彰显了渭南的乡村文化活力与文旅融合成效 2026-03-30
忒色 “我们打造‘沉浸式’文旅专列,旨在让旅客在抵达庙会前,提前感受药王山庙会的独特魅力 2026-03-30
忒色 3月23日,西安市“3·23世界气象日”暨“科技之春·春日里的气象科普”主题科普活动在西安浐灞国际港“长安云”举行 2026-03-24
忒色 2026-03-24
忒色 2026-03-21
忒色 2026-03-20
忒色 2026-03-20
忒色 2026-03-19
忒色 太白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胡纬介绍,县上成立了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和民宿产业发展协会,制定了旅游民宿星级管理办法,引导民宿产业特色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 2026-03-19
忒色 商南县采茶赏花游,主打休闲采摘、农耕文化体验与农事实践,沿线金丝大峡谷、太子坪等自然与人文景观相映成趣 2026-03-19
忒色 2026-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