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碑林大队集中整治乱鸣笛行为 违者罚款100元

时间:2020-08-02 17:44:23  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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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碑林大队集中整治乱鸣笛行为 违者罚款100元

当天,交警碑林大队各执勤中队在南二环、长安路、城墙内等核心区域开展鸣笛违法专项整治,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方式形成“处罚一例震慑一片”的整治效果,严管严罚斑马线前鸣笛、超车鸣笛、闯黄灯鸣笛、催促行人非机动过街鸣笛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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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交警碑林大队各执勤中队整治小组,集中治理违法鸣笛行为,当天上午,共纠正处罚鸣笛违法行为20余例。

当天,交警碑林大队各执勤中队在南二环、长安路、城墙内等核心区域开展鸣笛违法专项整治,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方式形成“处罚一例 震慑一片”的整治效果,严管严罚斑马线前鸣笛、超车鸣笛、闯黄灯鸣笛、催促行人非机动过街鸣笛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教育处罚一起。

上午10时许,体育场东门长安路上,一辆私家车由于前车突然减速,进行了连续地鸣笛,交警碑林大队民警发现后,立即拦停了鸣笛车辆,并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驾车行驶应保持良好心态,不能一遇到任何交通变化就随意鸣笛,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就是要从不乱鸣笛这些小事做起。”该名驾驶员表示:“平时不开车的时候一听到有车乱鸣笛,自己都很讨厌,但自己开车时,往往也会不注意,随意鸣笛,今后一定会注意。”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对鸣笛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

据交警碑林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违法鸣笛不仅是一种噪声污染,也会影响到其他驾驶员的正常驾驶行为,不少驾驶员在遇到突发状况或拥堵时,都习惯鸣笛,但其实只要在行车途中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遵守限速规定,同时尽量以平和的心态驾车出行,鸣笛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据了解,2018年底,西安交警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的通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西安三环内禁止鸣笛。《通告》规定,我市三环以内(含三环路)所有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违反者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交警碑林大队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文明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人人争做遵规守纪、文明礼让、不违法鸣笛的践行者和守护者,为减少道路交通噪音污染,营造和谐安静的文明城市而共同努力。(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冯晓瑞 袁玥)

编辑: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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