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媒体、假记者、非法采编活动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媒体形象。江西赣州会昌警方辗转湘粤川赣四省二十余地市,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假冒“总台编导”诈骗系列案件。
近日,经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会昌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2月中旬,会昌公安及会昌网信部门在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有几名男子自称是“央视”工作人员,在会昌、赣县等地进行采访活动,而后收取相关个人和单位费用,有诈骗犯罪的重大嫌疑。了解到情况后,会昌警方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同时就线索指向的受害人进行调查。
经过详细的调查,侦查人员发现男子蔡某某纠集他人假冒“央视编导”,利用帮助采访宣传、推广合作为噱头,骗取他人钱财,范围涉及多个省份。为深挖犯罪线索,会昌警方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奔赴湖南、广东、四川、江西等省。侦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转战多地,最终获得了蔡某某实施诈骗犯罪的大量证据。2024年3月上旬,会昌警方对蔡某某实施抓捕行动,在大余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抓获到案。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落网后,面对警方的讯问和大量的证据,自知无法抵赖隐瞒过关,遂供述了自己招募技术人员,购买假冒证件,而后利用假冒的“央视编导”身份,进行诈骗敛财的犯罪事实。
公安民警前往蔡某某住处,搜查出带有某中央媒体标识的证件、公章、话筒、编导名片等大量作案工具。经讯问,蔡某某供述了其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作案地点遍布江西、广东等多地。
经查,2016年至2023年,蔡某某伪造工作证件和媒体标识,私刻相关公章,招募多名员工为其摄像、剪辑,把自己包装成某中央媒体资深编导。获取被害人信任后,蔡某某以帮助在央视相关付费频道播出宣传视频、颁发相关行业获奖牌证等为由,在多地实施诈骗共计9起,涉案金额为6.82万元。之后,蔡某某在自己制作的视频中打上频道标识,使被害人相信宣传视频已在相关频道播出。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蔡某某提起公诉后,会昌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总台记者 谢元森 曹子啸)
编辑:秦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