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5-01-16 17:50:36  来源:央视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委委员、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委委员、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彦身为长期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新闻舆论阵地建设职责,落实党中央关于媒体融合发展决策部署不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私德不修,追求低级趣味;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媒体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彦开除党籍处分,并经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追认;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秦秦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