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春节期间保障药品等医疗物资寄递需要

时间:2023-01-06 12:32:01  来源:央视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国家邮政局:春节期间保障药品等医疗物资寄递需要

1月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在会上介绍,春节期间,随着大量人员返乡过年、外出旅游,群众对快递服务的需求会显著下降。虽然如此,我们认为,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优化阶段的关键期,群众对药品、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寄递需求还是十分迫切,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春节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对更好统筹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分重要。

央视网消息:1月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在会上介绍,春节期间,随着大量人员返乡过年、外出旅游,群众对快递服务的需求会显著下降。虽然如此,我们认为,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优化阶段的关键期,群众对药品、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寄递需求还是十分迫切,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春节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对更好统筹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分重要。

为此,国家邮政局专门制定了《邮政快递业2023年春节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对春节期间行业运行进行专项部署,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维护正常的邮政快递服务秩序,二是做好“年货节”寄递服务保障,三是保障药品等医疗物资寄递需要,四是切实维护快递员的合法权益。

陈凯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近期已经有不少企业陆续公布了春节期间的运营计划,明确提出本品牌在春节期间的服务保障承诺。我们也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相关的服务承诺,努力保障好春节期间的寄递服务质量。

编辑:秦秦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