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时间:2026-11-02 08:31:49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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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记者11月1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为保障城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自2026年11月1日起,我市对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适用范围包括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其中,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机构和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不含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为2.16元/立方米;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用气销售价格为2.20元/立方米;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为3.32元/立方米,合同外市场化采购气源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配气价格(0.7元/立方米)的原则确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22元/立方米。

按照相关要求,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读、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各项工作,主动公示公开气源采购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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