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公积金新增七项提取业务

时间:2026-07-27 08:34:44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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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公积金新增七项提取业务

宝石管业研究院连续管研究项目部经理鲜林云介绍,从原料入厂检验、制管到成品检测,每一道工序都严格把关,历时15天最终生产出直径60.3毫米、壁厚4.8毫米、150钢级调质型连续管工业化产品

记者从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日前进行优化调整,新增装修费、物业费、取暖费、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车位购置费、地下储藏室购置费七项提取业务,从“置业安家”到“居家改善”,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减轻市民住房相关支出压力,实现住房消费全周期保障。

根据新政策,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自有产权住房装修费用,同一套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公积金总额不能超出实际装修支出费用,且每平方米提取上限为1800元,两项额度标准取较低值执行。职工办理时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费用支付凭证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

物业费、取暖费提取实行按自然年度申报,每年可各申请一次,政策适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度缴纳的相关费用。其中,物业费提取仅限于自有产权住房,取暖费针对自有产权自住住房,两类业务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缴费金额,申请材料分别对应物业费、取暖费缴费票据,及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

“针对购房环节相关税费支出,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缴纳自有产权住房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两项业务累计提取总额分别不得超过实际缴纳契税、维修资金总额,办理需提供对应缴款凭证与房产相关证明材料。”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同时支持提取公积金购置同小区的配套设施,职工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所在小区配套车位、地下储藏室,均可申请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申请人应当提交车位或地下储藏室购买合同、缴费票据,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

编辑: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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