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新职伤”试点

时间:2026-07-04 08:21:08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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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新职伤”试点

整日跑单奔波,难免磕碰。7月1日起,在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师傅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用再担心跑单受伤没保障了。

7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陕西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新职伤”)试点正式启动,陕西范围内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3个行业被纳入试点范围。

据测算,陕西此次试点范围覆盖曹操出行、滴滴出行、美团、饿了么、货拉拉等19家企业。试点工作以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协同推进模式,分行业、分批次将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健全参保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为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陕西已于近期出台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平台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参保对象为在平台注册、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接单,依托平台从事出行服务、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时,平台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新职伤”是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出台的职业伤害保障,采用平台出资、按单缴费、每单必保、每人必保的原则。与传统的商业意外险不同的是,职业伤害保障费用由平台企业全额承担,从业人员个人不用承担费用,适应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过渡性灵活性的劳动特征。

按照规定,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后,可通过客户端向平台企业发送个人信息、订单信息等事故报案信息。平台企业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紧急救治,积极做好医疗救助服务,并配合做好后续认定、待遇申领等相关工作。

新就业形态人员因职业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伤残待遇、职业伤害死亡待遇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新就业形态人员因职业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治疗期内享受生活保障费。

政策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为从业人员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障。按照“全流程委托、一体化经办”要求,陕西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委托办理机构,协助各级人社部门开展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工作。(记者 周明)

编辑: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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