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6-07-01 19:49:29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尊敬的广大家长朋友:

暑热已至,烈日炎炎,学生戏水、野浴增多,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家长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多尽一份安全责任,孩子就会减少一份风险,应当切实肩负起家庭安全教育的重要责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相关工作。

这个夏天,不论您工作多忙,请一定叮嘱孩子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这个夏天,请您一定关注孩子的去向,时刻做到“四知道”: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和谁在一起、知道孩子在做什么、知道孩子何时回来,教育引导孩子:天气再热、不到河塘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不游,别人再劝、不拿生命逞能。

图片

这个夏天,请您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对孩子既严管、又厚爱,注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带孩子冒险涉水,发现其他未成年人野浴,也及时劝阻制止,为孩子做好榜样。同时,也请您向孩子传授“水母漂”等自救常识,为组织救援赢得宝贵时间。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家长朋友们,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平安、健康、快乐!

陕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30日

编辑:王瑜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