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稹妻裴淑墓考古成果揭秘 墓志铭暗藏的晚唐家族博弈

时间:2026-06-17 08:35:41  来源:陕西日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唐元稹妻裴淑墓考古成果揭秘 墓志铭暗藏的晚唐家族博弈

裴淑墓出土墓志一合,由元稹女婿、晚唐著名文学家韦绚撰文

2048928_2f4f7d3b-e94e-45fe-a714-b8487ab1f6d1_l.jpg

裴淑墓出土的瓷盏(资料照片)。

不久前,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公布了唐代诗人元稹继室裴淑墓的考古发掘与研究成果。裴淑墓位于咸阳市渭城区底张街道布里村,地处唐代称为“洪渎原”的咸阳北原,是元稹家族墓地所在。

裴淑墓出土墓志一合,由元稹女婿、晚唐著名文学家韦绚撰文。墓志细节丰富、人物刻画精彩、信息量大,为研究唐代文学史、中晚唐家庭关系与社会风俗提供了珍贵的一手资料。

“裴淑墓系竖穴墓道单室土洞墓,平面呈南北向直背‘刀’形,全长15.7米,墓室底距地表8.22米,共出土随葬品91件(组)。”考古项目成员、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副研究馆员赵占锐介绍,出土随葬品以陶动物为主,包括骆驼、牛、羊、猪、狗、鸡、鸭等。

此外,裴淑墓南甬道东西两壁各绘一男子,面南站立,东壁人物保存较完整。

2048928_27333740-d471-4791-ac31-41382e8dfac1_l.jpg

裴淑墓志盖(资料照片)。

考古人员发现,裴淑墓建造过程中打破了一座盛唐早期单室土洞墓的第一天井及其以北部分,并利用其天井、过洞、甬道和墓室,重新处理壁面和地面,建成了裴淑墓的甬道和墓室。

按照《唐律疏议》规定,“诸穿地得死人不更埋……徒二年”。合法的处理方法是发现打破前人墓葬后立即停工,另择墓址。然而,主持葬礼的元稹之子元道护并未遵行,而是坚持在原址完成下葬。

考古项目负责人、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研究员李明指出,这一行为极为罕见。主持葬礼的人即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要坚持完成葬礼,背后有着特殊原因。

研究者分析,元家经济实力雄厚,不存在因拮据而无法另选墓址的可能。问题出在择时上。按照“五音姓利说”推算,距离原定下葬日期最近的吉日要再等数年。这一结果恐怕是元道护不愿接受的。

裴淑,字柔之,河东人。其父裴好古官至滁州永阳县令,在裴淑幼年时亡故。裴淑兄妹由其母庾氏携归舅家,在舅父家中长大成人。

22岁的裴淑在舅父庾承宣和再从祖弟庾敬休的介绍下,被送至汉中,与贬任通州司马的元稹完婚。后来,元稹拜相,裴淑得封河东郡君,27岁升格为丞相夫人。

元稹去世时并未有嫡子,而裴淑年仅37岁。此后,裴淑寡居32年。

裴淑去世时,元稹的在世子女只有侍人李氏所生之子元道护和裴淑亲生女儿元氏。在裴淑眼中,作为侍人之子的元道护“没有地位”,年逾30仍无法主持家业。研究者指出,成年后的元道护是裴淑主持元家事务的竞争者,两人有矛盾。

裴淑亲生女儿元氏,嫁与进士李祝,但“琴瑟不合”。韦绚在墓志中直言“李亦不亲迎,天使然也,人皆叹之”。

研究者认为,为元氏择夫是裴淑的决定,不能离婚改嫁也是裴淑的坚持。即便是亲生女儿,元氏在婚嫁问题上也与母亲存在矛盾。

由于无嫡子,元稹与发妻韦丛同穴合葬的愿望未能实现。裴淑本意与元稹同穴合葬,也因“于岁时非利,不得祔于夫”而落空。

最终,元稹、韦丛、裴淑三人异穴合葬,墓志形容为“韦坟旧西,裴垄新东,左右夹附,举案于中”。元道护通过葬礼确立嗣子身份、维护继承权的考量,是这一结局的关键动因。

《唐元稹妻裴淑墓志》由韦绚撰文。韦绚著有《刘宾客嘉话录》《戎幕闲谈》,是宰相韦执谊第六子,妻子为元稹与韦丛之女。这两部作品是流传至今的唐代笔记小说代表作。撰写此志时韦绚62岁,任太中大夫权知太府卿,为四品京官。

2048928_64d62a3d-89a6-4d06-935d-75f28d360ce4_l.jpg

裴淑墓甬道东壁壁画(资料照片)。 本组照片均由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提供

韦绚为裴淑所写的墓志跳脱出一般墓志的常规写法。传统墓志多以骈文堆砌溢美之词,称颂女性贤良淑德。而裴淑的墓志文风独特,融入了人物对话、心理刻画与生活细节。

韦绚描述裴淑待字闺中时“出入清列,负重价于时”,眼光极高。韦绚还写裴淑与元稹共同生活“凡十七年,未尝一日而夫人不面焉”,暗示对元稹管束甚严。

李明介绍,韦绚为自家兄长和女儿撰写墓志时,叙述平实,唯独为裴淑所作的墓志,并未描述裴淑的贤惠,反而充斥明褒暗贬和揶揄之意。这可能由于韦绚本人也是侍人之子,与元道护经历极为相似,因此对裴淑感到不满。

裴淑的葬礼经历了多次变故,原因包括合葬方式的争执、术士占卜的结果、打破前人墓葬的处理方式等。李明认为,当时,葬礼的决定权,掌握在家庭事务继承人的手中。因此,裴淑的这篇墓志是家庭财产继承权、风水谶纬与法律规定、人情关系与社会舆论多重博弈的产物。本报记者 赵茁轶

编辑:王瑜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