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点区域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十四五”以来,陕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70.81%,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
根据报告,陕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治化建设,修正《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十四五”以来,陕西在黄河流域建成拦沙工程1450座、淤地坝219座,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61.07万亩。延安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84.8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53.94%。榆林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61.4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59.75%,高西沟淤地坝碳汇交易为全国首单,被誉为“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的样板”。
“十四五”以来,陕西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7万余个。延安市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夯实淤地坝防汛市县镇村运管责任,实现淤地坝安全度汛。榆林市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未履行防治义务的单位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陕西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化路径和综合治理模式创新机制。建成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成全国唯一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主的重点实验室。延安市薛张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被列入全国水利项目利用社会资本典型案例。榆林市探索运用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项目监管,提升工作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黄土高原植被覆盖率由1999年的31.6%增长至2024年的67%,黄河年输沙量减少80%以上,成为全球生态治理典范。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