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力量加大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执法工作力度,大力整治“蹭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保护地理标志声誉和品牌价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刻认识保护地理标志对于保护地方特色产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农副产品地理标志监管执法力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以“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为依托,聚焦本地知名度和溢价水平较高的农副产品,严厉查处违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伪造、冒用、超期使用、超范围使用以及恶意抢注地理标志商标等行为。强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监管,加强对网络销售地理标志农副产品的监测,推进线上线下结合、产供销一体化执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行为,营造良好共治氛围。执法过程中,各地要切实搜集研判辖区内地理标志发展现状、侵权重点、执法成效及典型案例,为下一步制定整治措施、提升整治成效提供依据。(记者 仵永杰)
编辑:王瑜